close

  ■ 公司股事
  優先股的首單落於廣匯能源,最近廣匯能源公告了《非公開發行優先股預案》,總募資50億,不超過200人,發行對象人均出資2500萬元,有人提出疑問,誰會來買單呢?
  此次廣匯能源擬募集資金規模不超過50億元,發行數量不超過5000萬股(含本數),每股面值為100元,按面值平價發行,也即發行價就是100元;廣匯能源2014年3月31日凈資產為117億元,若發行優先股募資50億元,將占發行前凈資產的40%多,這基本是按《優先股試點管理辦法》第23條“發行優先股籌資金額不得超過發行前凈資產的百分之五十”的要求來頂格設計。
  廣匯能源的經營業績屬於中等偏上,2012年、2013年公司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分別為12.96%、8.95%,最近兩個會計年度的年均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為10.955%;《辦法》第32條要求“非公開發行優先股的票面股息率不得高於最近兩個會計年度的年均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也即廣匯能源發行優先股所能允許的股息率應在10.955%之下。另一方面,由於目前銀行的理財產品也有8%-10%的收益,投資者對廣匯能源優先股股息率的期望值應該在8%以上,甚至更高,因為其不確定性風險更多。
  也就是說,廣匯能源經營能力所能為優先股股東提供的回報水平,剛剛基本夠滿足優先股股東的最低期望,這樣,優先股投入的資金所產生的利潤,將可能大部分甚至全部都分給優先股股東,中小普通股股東就難以從優先股的發行中得到什麼利益。
  事實上,2011年-2013年,廣匯能源公司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潤為8.9億元;若按照公司目前擬發行優先股的募集資金規模不超過50億元進行測算,優先股發行當年的年度股息總額不超過5.4億元,這符合《辦法》第19條“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應當不少於優先股一年的股息”的要求。只是,這樣的話,上市公司在分給優先股股息、以及分給短期融資券等利息之後,恐怕就沒有多少利潤可以分給普通股股東的了。但實際上,普通股股東的投資額基本是優先股的兩倍。
  《辦法》對哪些上市公司有權發行優先股的規定還不大到位。雖然《辦法》第25條規定上市公司存在違法違規等情形不得發行優先股,第26條規定上市公司公開發行優先股應當符合“其普通股為上證50指數成份股”等情形,但除此之外,規定不全。比如,其中沒有對上市公司發行優先股的需滿足的業績水平提出要求,沒有對哪些上市公司有權非公開發行優先股作出明確規定等;將來或許長年徘徊在盈虧邊緣的ST股也可非公開發行優先股,這其中可能產生諸多難以預測的問題,需要對此進行彌補。
  □熊錦秋(財經評論人)  (原標題:優先股股東吃肉普通股東喝湯�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rf62rfwyxx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